自然人/公司名 |
案号 |
身份证号 |
履行情况 |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
时间 |
被执行人类型 |
失信类型 |
晋城市浩越商贸有限公司 |
(2005)晋市法执字第152号 |
76247637-1 |
|
被申请人晋城市浩越商贸有限公司归还申请人王新民借款3440000元,支付利息1701844.44元,共计5141844.44元。 |
2017-07-31 16:09:32 |
法人 |
失信人 |
晋城市路克商贸有限公司 |
(2015)晋市法执字第146号 |
68023405-3 |
|
晋城市路克商贸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路华救援(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人民币192927.5元。 |
2017-07-31 15:34:27 |
法人 |
失信人 |
晋城市澜涛新华夏汽车连锁销售有限公司 |
(2015)晋市法执字第140号 |
73403050-8 |
|
被告晋城市澜涛新华夏汽车连锁销售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800万元及利息56.16万元。 |
2017-07-31 15:26:54 |
法人 |
失信人 |
晋城市唐荣实业有限公司 |
(2015)晋市法执字第159号 |
70105273-5 |
|
被执行人晋城市唐荣实业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89163元租赁费。 |
2017-07-31 15:18:58 |
法人 |
失信人 |
晋城四方教育城集团有限公司 |
(2015)晋市法执字第154号 |
74857529-3 |
|
晋城四方教育城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3000万借款及相应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
2017-07-31 15:10:09 |
法人 |
失信人 |
晋城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5)晋市法执字第154号 |
76711051-2 |
|
晋城四方教育城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3000万借款及相应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
2017-07-26 15:30:53 |
法人 |
失信人 |
晋城市智宇钢结构有限公司 |
(2005)晋市法执字第155号 |
79422669-2 |
|
晋城市路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晋城市合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归还借款300万元并支付利息43.6万元;被申请人晋城市智宇钢结构有限公司、晋城市山宁管业有限公司以及闫忠庆、原粉梅对位于晋城市城区黄华街华西小区6号楼1单元402室房产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2017-07-26 15:09:07 |
法人 |
失信人 |
山西湖滨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
(2015)晋市法执字第67号 |
59987492-6 |
|
被告姬志方、山西湖滨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赵宏伟连带支付原告张保家3815万元。 |
2017-07-26 12:08:36 |
法人 |
失信人 |
晋城市恒瑞通工贸有限公司 |
(2015)晋市法执字第140号 |
68807610-9 |
|
晋城市澜涛新华夏汽车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泽州县农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800万元及利息56.16万元,被告晋城市恒瑞通工贸有限公司、韩勇、韩卫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2017-07-26 12:02:55 |
法人 |
失信人 |
山西浩翔工贸有限公司 |
(2016)晋05执23号 |
55413458-8 |
|
晋城晋邦大酒店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2950万元及预期利息。被告人山西博大投资有限公司、山西浩翔工贸有限公司、晋城市恩泰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款人民币2950万元及预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2017-07-26 11:44:24 |
法人 |
失信人 |
晋城晋邦大酒店有限公司 |
(2016)晋05执23号 |
68381810x |
|
晋城晋邦大酒店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2950万元及预期利息。被告人山西博大投资有限公司、山西浩翔工贸有限公司、晋城市恩泰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款人民币2950万元及预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2017-07-26 11:41:14 |
法人 |
失信人 |
山西博大投资有限公司 |
(2016)晋05执23号 |
79220240-0 |
|
晋城晋邦大酒店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苏州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2950万元及逾期利息。被告人山西博大投资有限公司、山西浩翔工贸有限公司、晋城市恩泰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款人民币2950万元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2017-07-26 11:32:26 |
法人 |
失信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