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奋进,守护绿水青山。
十年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 49 个集体和 99 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山西省法院1个集体和3名个人上榜。
晋城中院
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周秋萍
榜上有名
一起来看看吧~
周秋萍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周秋萍自2017年晋城中院环资庭成立以来即担任庭长,始终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以司法护佑绿水青山的理念,严格按照省高院的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队伍建设、更新审判理念。
在队伍建设方面,积极推进两级法院环资审判专业化、专门化,两级法院均建立了环资庭(法庭),确立了“三合一”审理模式。
在制度建设方面,积极推动两级法院建章立制,夯实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制度基础。中院环资庭出台了《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审理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编印了《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法规汇编(2022年版)》分发至各基层法院,有效助力环资法官的办案需求。
在多元治理方面,积极推动两级法院多方联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中院与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晋城市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沁水法院与垣曲法院、翼城法院共同签署了《历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陵川法院与县检察院等四部门共同签署《磨河水源地环境(水)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保护协同合作框架协议》;泽州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等四部门建立了确保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的联动机制。
在人民陪审员选任方面,在全省率先选任具有环资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实现了市辖所有县区专业人民陪审员全覆盖。
在培树典型案例方面,强化精品意识,积极组织两级法院培育、筛选、推荐典型案例。陵川法院审理的焦某卫等14人盗窃文物案入选最高院发布的15个“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沁水法院审理的张某某等13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刘某某等人非法采矿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1年山西法院环资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周秋萍本人主审的某环保协会诉某煤化工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4年山西法院环资审判八大典型案例。
自参加工作以来,周秋萍多次被两级法院、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2000年被评为山西省优秀女法官、2003被评为山西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2006被评为晋城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晋城市“三八”红旗手、2007被评为晋城市劳动模范、2008被评为山西省优秀法律工作者并荣立二等功、2018和2019年被评为晋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院优秀党务工作者、2024被评为山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