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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有温度” 为民“加速度”
作者:王灵丽  发布时间:2024-01-11 17:17:29 打印 字号: | |

      2024年1月11日,晋城中院审监庭当庭调解一起双方上诉的民间借贷案件,该案是2024年审结并调解的第一案。 

屈某与王某原系情侣关系,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之间发生多笔转账,分手后,就款项的金额问题双方产生争议。王某向法院提出诉请要求偿还17万余元,因双方之间交易方式多种多样,有微信、支付宝或银行转账,也有信用卡花费、亦有银行贷款,事实查明难度较大,一审法院经过仔细核对梳理,认定屈某应偿还王某10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开庭时,看到双方存在调解意愿,合议庭分工合作展开调解工作,在得知二人在城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仍有10万元借贷案件等待调解时,决定两案合并调解。一方面询问一审未调解成功的原因,“背对背”了解双方的诉求差距,及时调整调解方案;一方面从法律上给双方释明法律关系、诉讼风险,从情理上劝说双方多些包容并要换位思考。经过合议庭的耐心调解,双方当庭达成一致意见,当天送达民事调解书。该案从2024年1月4日立案至调解结案,用时七天,真正让当事人在感受司法“温度”的同时也感受到法院诉讼的“加速度”。


新的一年,新的征程,审监庭全庭干警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攻坚克难,勇毅前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把实质性化解矛盾和一次性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和追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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