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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山西省沁水监狱提请假释罪犯公示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山西省沁水监狱提请假释罪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2 10:48:16 打印 字号: | |

  刑三庭 (刑三庭)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沁水监狱向我院提请的服刑人员李会峰、张志俊、王瑞生3人假释案件,我院已受理并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罪犯的假释提请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将书面情况投至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箱,或者拨打电话反映情况。

电话号码:0356-3015049

 

 

公示名单见附表

 


二0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2023年沁水监狱常态化假释案件办理情况一览表(李会峰等3人)
单位: 山西省沁水监狱(盖章)    
监区姓名出生
年月
籍 贯罪名刑期刑期
起止
刑期变
动情况
入监
日期
刑至
日期
余刑(截止2023年1月底)奖励情况确有悔改表现评价档次
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消费情况及余额
表  扬记   功 余       分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  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监狱意见中院裁定文号裁定结果
李会峰1972.08山西省芮城县盗掘古墓葬5年2018.10.10-2023.10.092020.07.29
入临汾监狱
20.09.17
入沁水监狱
2023.10.099个
4
238一档一档一档一档假释

罚金:50000元(一审期间缴纳10000元、2022年5月27日缴纳40000元);
违法所得:90000元  (一审期间缴纳)
2020年9月至2023年1月
总消费:6839元
月均消费:244.25元
余额:277.55元
张志俊1972.07山西省新绛县盗掘古墓葬4年6个月2019.03.09
-2023.09.08
2020.12.22    临汾监狱2021.02.01  沁水监狱2023.09.088个月2表扬、1物质奖励
230二档二档二档二档假释

罚金2万元(2021年7月9日已缴)   追缴1200元(审理期间已缴)考核期2021.02
--2023.01
总消费5905.95元                       月均消费246.08元
账户余额1242.01元
王瑞生1975.04山西省垣曲县盗掘古墓葬3年2020.08.13
-
2023.08.12
2020.12.22临汾监狱2021.02.01沁水监狱2023.08.126个月3
164二档二档二档二档假释

罚金7000元(已缴纳),追缴20000元(已退缴)考核期2021.2-2023.1;消费:6076.45元;月均消费:253.18元;账户余额:1414.89元

 

来源:刑三庭 单位: 山西省沁水监狱(盖章)
责任编辑: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