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做到市委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1月4日,晋城中院制定出台了《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开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对全市法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该《意见》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城乡融合绿色发展、民生建设社会稳定、“四最”法院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五条举措: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上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用高质量司法为晋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二是积极担当作为。紧扣晋城2023年经济形势和目标要求,完善司法举措、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司法质效,提高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效性,促进顶层设计与法院创造同频共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三是锐意争先创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始终保持“拼”的干劲、“抢”的状态、“争”的劲头、“实”的作风,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时时放心不下”的工作状态,推动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就。四是服务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正确适用一系列有利于促进流通、鼓励交易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及时审理各类案件,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促进落后产能淘汰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五是服务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围绕煤层气、光机电等重点产业链,加大新兴产业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慎办理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案件,服务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提升产业链水平。六是服务文旅康养产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景区法庭的前哨作用,优化涉文旅审判工作机制,创新涉康养审判服务举措,提升旅游审判专业化水平,持续护航晋城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七是服务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依法严厉打击服务行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新型服务行业领域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分析,积极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全面发展的法治环境。八是服务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推动涉投资消费、新型基建等领域纠纷实质化解,合理判断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与社会信息体系建设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在线调解和在线诉讼规则,精准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为加快数字经济蓄势赋能凝聚强大支撑力。九是服务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深入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严防黑恶势力插手、干预、阻挠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处理涉重大投资项目案件,用法律手段破解制约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瓶颈。十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与政府的常态化交流机制,充分对接企业的办事需求,全面畅通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实行快慢分道、轻重分离,打造涉企案件“快车道”。十一是助力市场主体提升活动。注重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准施策,定期开展涉企案件回访和送法进企业活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疑问、规避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提升依法治企的能力。十二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利益。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合同案件,加大对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强化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促进企业防范不合法用工风险。十三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民营企业经济纠纷,依法妥善审理民营企业与政府、国有企业之间的案件纠纷,探索建立涉企投资法律服务机制,探索各种灵活有效的执行方法。十四是强化创新体系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创新主体权益,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深化与公安局、检察院等多家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支持晋城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院工作,形成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合力。十五是依法推动要素保障创新。灵活采用“活封”、分割查封等执行方法,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和正常经营。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制度,帮助市场主体回归经营正轨。十六是保障城市建设三年行动。依法审理城市空间拓展中的各类案件,依法审理城市建设中各类纠纷,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城市布局不断优化。十七是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服务保障“百里沁河”“太行一号”重大工程建设,依法审理耕地保护案件,妥善化解新业态纠纷,加大对脱贫地区的司法支持力度,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十八是构筑生态文明司法屏障。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十九是巩固平安晋城建设成果。强化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的刑事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城。二十是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等案件,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以及假药、劣药犯罪的惩治力度。二十一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二十二是加强诉讼执行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满足市场主体高效便捷公正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拓展执行服务中心功能,推动线上线下双轨服务,努力实现案款当日到账、当日发放。二十三是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指导司法实践,实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十四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大力推进当庭宣判,继续推进均衡结案,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工程。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二十五是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