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
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技术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专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通知>》的要求,遵循“属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晋城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四类社会专业机构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四个专业类别。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山西省司法厅核发的有效资质、编入2021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西)》的社会专业机构;
2、机构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构注册登记地在晋城市辖区内。
三、提交材料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社会专业机构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附件3);
3、社会专业机构申报表(附件4);
4、社会专业机构专业设备列表(附件5);
5、司法鉴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6、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原件、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社会专业机构法人、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需提供上述书面材料一式12份加盖机构公章有序胶装成册。
四、申报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晋城市建设路795号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201室。
(三)联系方式: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
联系人:徐玖、姚瑜
联系电话:0356-3015146、3015090
(四)各报名机构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下载相关报名申请信息。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1.报名申请表;
2.承诺书;
3.社会专业机构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4.社会专业机构申报表;
5.专业设备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