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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中院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 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18:55:26 打印 字号: | |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

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技术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专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通知>》的要求,遵循“属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晋城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四类社会专业机构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四个专业类别。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山西省司法厅核发的有效资质、编入2021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西)》的社会专业机构;

2、机构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构注册登记地在晋城市辖区内。


三、提交材料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社会专业机构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附件3);

3、社会专业机构申报表(附件4);

4、社会专业机构专业设备列表(附件5);

5、司法鉴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6、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原件、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社会专业机构法人、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需提供上述书面材料一式12份加盖机构公章有序胶装成册。


四、申报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晋城市建设路795号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201室。


(三)联系方式: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

联系人:徐玖、姚瑜

联系电话:0356-3015146、3015090


(四)各报名机构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下载相关报名申请信息。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1.报名申请表;

2.承诺书;

3.社会专业机构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4.社会专业机构申报表;

5.专业设备列表。





 
来源:司法技术中心
责任编辑: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