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晋城中院第二党支部在二楼审委会议室学习二十大精神并开展“落实主体责任 建设清廉庭室”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支部书记李先翠主持,支部干警参加。
会上,支部书记李先翠首先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支部干警围绕“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在学习研讨中,全体干警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作的报告高瞻远瞩、思想深邃、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随后,组织开展了“落实主体责任 建设清廉庭室”主题党日活动。支委委员李高原领学了《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市直工委<晋城市清廉机关建设任务清单(试行)的责任清单>》。支部书记李先翠要求支部干警要将清廉庭室建设的主体责任融入到各个岗位之中,落实到每位干警身上。支部干警纷纷表示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活动结束后,根据支部统一安排,支部还组织干警学习了蒋春尧同志先进事迹、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通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