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纷纷围绕“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这一主题从不同的角度说理解、谈体会,在交流中碰撞思想,在沟通中凝聚共识。
鉴此,特推出“法官论坛”专栏,对参加论坛的干警发言进行刊载。本期将推出来自高平法院干警钱玉霞的主题发言。
本期主讲人
高平法院
钱玉霞
今年,是我们晋城法院人的“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年”。司法公正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它存在于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存在于每一个当事人的具体感受之中。
我们一般说到司法公正,会更加重注实体公正,因为作为一名法官来说,判决结果的正确当然是至关重要的。但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都想打赢,而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的判决中总要有一方胜诉,一方败诉,胜诉的一方更容易感受到公正,而败诉的一方则不然,所以,单从实体公正的角度并不能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公正感受度。如何使败诉一方也能感受到司法公正,是我们要重点探讨的问题。
我认为,我们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使败诉一方当事人也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要更加注重程序公正的价值,充分保障当事人在程序方面的各种诉求。我是一名刑事审判法官,在刑事案件中,由于控辩双方天然不对等的关系,被告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而我们要确实改变过去以侦查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模式,继续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需要申请侦查人员、证人出庭,或者需要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材料等,即便我们已内心确认,侦查人员或证人出庭对于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并没有实质性改变,我们仍然要不厌其烦地满足当事人对于程序方面的需求。这样有利于提升其在司法公正感受方面的获得感。程序方面的获得感提升了,即便结果对其是不利的,我想他也更易于接受。
其次要更加注重司法礼仪,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今年通过开展“司法作风公正感受度提升年”和“司法作风整顿”这两个活动,我理解了其实司法作风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仪式感”。开庭是一项神圣的活动,需要“仪式感”。苏东坡说“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其实当事人就像那初春的鸭子,从他迈入法院的大门开始,他的“感受”就开始了,从安检到立案、调解、开庭、直至最后的宣判,当事人在一点一滴感受着我们的司法作风和司法态度。所以,我理解了宣读法庭纪律、规范着装、保持良好的庭审礼仪的重要性,当事人也在通过这些感受着我们的司法公正度。我想,一场语言标准、着装规范、秩序井然的庭审与一场混乱不堪的庭审给当事人的“感受”应该是截然不同的。
还要更加注重倾听的效果,不断提升与当事人沟通的质量。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越是对自己重要的人,我们越希望获得其关注度。在当事人的眼中,对其重要的人通常是法官、法官助理等人。而由于性格、认知、原生家庭等因素的影响,有的当事人会积极配合法官的行为,而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得法官的关注,会采取激烈的行为,如提高声音、吵闹等。对于后者的当事人,我们应做到倾听在前,沟通在后。因为倾听可以让当事人对法官产生信任感,可以帮助当事人稳定情绪,为今后的良好沟通打下基础。
总之,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我们每一个晋城法院人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一定有我的决心和意志去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