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22年2月24日在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建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七届人大以来的主要工作
市七届人大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高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在新时代赶考路上交出了一份满意的司法答卷。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8424件,审执结167137件,比前五年同比分别增长169.24%、172.8%。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2419件,审执结22265件,同比分别增长88.3%、88.77%。2021年,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诉服综合质效指标得分1731分,排名全省第一,持续领跑全省。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依托市委党校法院分校,实施政治轮训全覆盖,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肃清孙立军、刘新云等流毒影响,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配合市委政治巡察,自觉接受“政治体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百年党史,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广大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把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起来,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持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晋城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审判职能,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晋城长治久安的司法屏障。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15852件,判处罪犯18181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案件55件136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916件1183人,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身陷网络赌博铤而走险造成一死二伤的张彦杰、“兰亭书院杀妻案”罪犯吴晨光依法执行死刑。严厉打击“杀猪盘”“兼职刷单”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从严从快审结案件282件,为群众挽回损失808.44万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件31人,对猥亵儿童的被告人发出“从业禁止令”[1],用法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238件1857人,严惩张正武等23人特大贩毒案、李喜柱等8人跨省贩毒案等毒品犯罪。强力惩贪治腐,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91件349人,审理原晋商银行副行长栗建强受贿、行贿案,为“小四毛”违规减刑的杨磊、裴军亮徇私舞弊减刑、受贿、行贿案等案件,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势推进、重拳出击,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38件938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93人。对程长富、刘洋屹、刘爱兵、王华等为首的黑恶势力依法严惩,维护社会安宁。坚持“打财断血”,狠抓“黑财清底”,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手段,对黑恶势力财产开展全方位执行攻坚,执行到位金额2.05亿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聚力“伞网清除”“行业清源”,甄别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1条,发出司法建议357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确保扫黑除恶长效长治。市中院刑一庭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2695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宣告90名自诉案件、公诉案件被告人无罪。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一审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76.8%。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3230名被告人指派援助律师,保障其诉讼权利。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激励罪犯改过自新,极大地提升了服刑罪犯改造效果和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的执行到位率,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推广。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司法实践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89087件,同比增长99.15%。
依法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大局意识,做到市委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围绕高质量转型发展,依法审理股权转让、技术合同、融资租赁等案件141件,切实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妥善处理转让合同纠纷、涉企借贷纠纷等案件2017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成立破产案件审判庭,在全省率先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推动构建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审结公司强制清算、企业破产案件47件,确保市场主体有效救治和有序退出。晋邦大酒店、高平唐一新能源等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脱困重生。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纠纷案件19315件,涉案金额104.8亿元,规范金融秩序,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依法惩治金融犯罪案件197件,涉案金额13.2亿元,制裁违法违规金融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3]工作,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19件,提升产业创新活力。坚持把乡村振兴同文旅康养、全市域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审理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237件。在蟒河、王莽岭景区设置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旅游法庭的前哨作用,护航晋城文旅康养产业发展。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市中院牵头的“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实现双夺冠。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制定依法保护产权、企业家合法权益等3个实施意见,审理各类合同案件50923件,强化市场主体契约意识和规则意识。依法审结制假售假、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609件,推动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秩序。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对1550家企业采取“执行和解”“强制管理”“软查封”[4]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阳城“红太阳”陶瓷通过执行托管四年后重新点燃窑火;高平法院一周内快执35件股权转让案件,保障高平大酒店如期投入使用。依法审结涉城中村改造、土地征拆纠纷案件136件,审结建筑工程、房地产等纠纷案件721件,妥善审理涉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征拆案件,推动提升城市品质。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建立覆盖金融、保险、消费等领域的特色化诉调对接机制,共对接特邀调解组织60个,聘请特邀调解员296人、专职调解员29人。城区法院挂牌成立诉前调解中心,泽州法院川底法庭升级为“共享人民法庭”[5],沁水法院嘉峰法庭成立“树理工作室”[6],把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最末端,创造了法院搭台、各方参与、机制创新的矛调“晋城经验”,该经验做法被省高院肯定并推广。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4839件,调解成功20986件。
全力推动法治晋城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908件、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082件。全面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异地审理,避免了行政诉讼“主客场”问题发生,提升了司法公信。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撤诉、和解等方式结案407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推进裁执分离,裁定准予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保障我市老城更新、丹河新城建设等工作顺利推进。配合推进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邀请行政机关旁听庭审30场1000余人次。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由2016年的9%上升至2021年的94.4%,实现了从“民告官能见官”到“官出庭又出声”的转变。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连续三年召开晋城长治“两府两院”座谈会,连续四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5件案例入选山西省行政审判年度十大案例。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坚持人民至上,以高质量司法供给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知,让司法更加温暖人心。
打造诉讼服务品牌。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现场立、自助立、网上立、跨域立“四位一体”多样化立案模式,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19年以来,网上立案16247件,跨域立案228件。破解诉讼费“退费难”“退费慢”,在全省率先推行诉讼费一次性交退[7],办理诉讼费自动退费5443万元,实现诉讼费退费从申请退到主动退的转变。出台简化立案手续、开通律师绿色通道、建立诉讼服务投诉机制等十项司法便民举措,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2021年,市中院立案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妥善化解教育、医疗、住房等纠纷案件252件,保障幼有所育、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5668件,出台离婚冷静期指导意见,完善心理疏导、家事改革、人身安全保护令[8]等制度,泽州法院推行家事审判“五度”工作法[9],被最高法院评为家事审判先进集体。审结涉劳动争议案件2614件,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执结农民工工资案件1427件6063.77万元,让农民工告别“忧酬烦薪”。精准实施司法救助,突出救急救难,发放救助款911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454.49万元,努力让生活困难者打得起官司、有理无钱者打得赢官司。
着力破解执行难题。五年来,受理执行案件57499件,执结57138件,执行到位72.48亿元。开展三年期“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构建两级法院“三统一”执行管理机制[10],执结率、执行到位率、涉执信访化解率等核心指标均处全省前列。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7667人,限制高消费43369人,司法拘留、罚款800人,判处拒执犯罪24人。开展“春雷行动”“秋季风暴”“三晋执行护民生”等专项执行行动,阳城法院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王某住处实施搜查,市中院抖音号全程直播,累计观看191万人次,形成强大声势,彰显法律权威。全市法院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破解执行难入选晋城市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创新执行服务理念,全市两级法院统一挂牌成立执行服务中心[11],实现“执行事务一站式办理、程序事项一次性告知”,推动执行工作从“幕后”走到“台前”,打通执行服务“最后一公里”。2021年,共接待群众13463人次,办理案件交退款9816笔4.87亿元,执行服务中心真正成为执行案件矛盾化解的终点站、当事人诉求表达的连心桥。该项工作经验被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简报第47期刊发,被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执行”推广。
以司法裁判引领价值导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小案释大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坚决对“谁能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说“不”,以良法明是非、定界限、保善治。连续两年发布年度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殴打公交车司机获刑案、儿童公园落水身亡案、虚假诉讼被开“罚单”案、买房人“跳单”案等一起起有温度、有情怀、有力量的公正判决,让热点案件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打造晋法融媒矩阵,生产优秀司法宣传产品,协助央视拍摄的《成长启示录》作为重点年度节目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公正的审判》《二十三次调解》《执行一线》登上央视荧屏。2021年全国“两会”第一天,央视《今日说法》专题报道晋城执行典型案例,取得良好社会反响。由真实案例改编的微视频《追光者》获全国法院2021年度“金法槌奖”。市中院连续五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五、坚持守正创新,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以案件质量管控为核心,用改革思维、创新管理解难题、补短板,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纵深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强化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健全法官员额制,实行人员分类管理、专业法官会议、法官履职保障等制度机制,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组建新型审判团队77个。2021年,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26件,高出全省平均数40件。实现员额法官“能进能出”动态管理,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入额246人,退出员额47人。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回归一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全市院庭长办案占比58.02%。全国首创审判委员会听证制度,改革经验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
打造案件质效提升工程。严格落实院长对审判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四个亲自”:亲自检查案件办理进度、亲自抽检裁判文书、亲自监管实质化合议、亲自通报质效情况,形成“法官审理、院庭长亲管、审判管理部门主管、专业法官会议咨议、审委会指导”的五位一体案件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体系。深入开展“两级三评互动”案件质量评查[12],组织一二审法官对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评议,所有员额法官全程“围观”,促进法官严守办案规矩,提升案件质量。大力推进当庭宣判,有理有证举在法庭,谁是谁非公决于法庭,当事人“揣着纠纷来,带着结果走”,最大限度地压缩办案周期,减少案外因素的干扰,倒逼办案人员提高办案水平。全市法院实质化当庭宣判率31.85%,该项工作先后被新华社客户端、山西日报、山西法制报等媒体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强化审判管理,突出均衡结案,点对点发送“黄牌”提醒,“点穴式”调度办案质效,实现了案件进出动态平衡与案件存量相对稳定的态势。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探索要素式审判[13]、表格式判决书[14]、律师调查令[15]等诉讼改革“晋城模式”。五年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61203件,同比提升281%,案件审理周期由2016年的97.5天下降到2021年的30.2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
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深化司法公开,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138152份,是上个五年的13倍;审判流程信息网公开案件信息172400条;庭审直播案件29935件,观看量达4358万人次,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强化疫情防控智能化法治保障,大力推进“云审判”“云调解”“云执行”,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的影响,网上开庭1401次,网上调解8788次,电子送达109760次,网络拍卖成交额5.2亿元。一起8500万元案件在线云调解,助推了晋黔两家企业复产复工,确保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打烊”、公平正义“不迟到”。
六、坚持固本强基,淬炼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坚持政治建院、素质强院,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以思想政治建设强基础。坚持“党务就是第一业务”,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实行“支部建在团队、小组建在庭处”模式,推进思想融合、组织融合、工作融合、考核融合,连续四年实施党支部星级创建工程[16],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明显提升,党建和业务融合深入推进,《打造“融支部” 实现党建业务双提升》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市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全市法院共有71个集体和1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沁水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以司法能力建设提干劲。着力打造素能提升、审判研究、改革创新、人才聚集“四大高地”。加强教育培训,实现政治教育、党务业务培训常态化,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培训182场1.1万人次。打造合作交流平台,与西南政法大学等共建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推动审判实践和法学理论深度融合提升。加强技能比武,连续五年开展办案能手、庭审规范、优秀裁判文书等“十个一”大比武活动,干警的司法技能进一步提升。坚持“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全市法院77篇调研课题在国家级、省级以上获奖,2项调研成果被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收录,市中院多次承担最高法院年度重大调研课题并顺利通过专家验收,4次荣获省高院调研工作优秀组织奖。着力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3名法官被评为全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13名法官被评为全市“专家型法官”。
以司法作风建设净生态。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专项活动,不断改进纪律作风。出台文件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中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六大顽瘴痼疾,梳理细化“5+2”专项整治内容,靶向整改顽瘴痼疾1055个,出台长效机制82项。山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简报分别在第71期、第97期介绍全市法院教育整顿工作经验。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7],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案件及与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交往信息393条。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全市法院查处违纪违法干警42人次,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以基层基础建设固根本。坚持强基导向,加强对基层法院换届工作督促指导,分批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为基层法院补充员额法官及递补入额法官47名。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全市法院轮岗交流干部236人次,提拔选用年轻干部比例达40%。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扩大参审范围,补选人民陪审员341名,参审案件21861件。加强中院党组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指导,先后24次对各基层法院开展党的建设、重点工作、作风纪律等综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大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力度,推进中院领导包片指导、类案归口指导及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强化业务监督。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市中院新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正在抓紧推进。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动人民法庭实质化运行,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以自觉接受监督促公正。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30件,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7项。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30件,做到件件有反馈。加强日常联络沟通,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尊重和保障律师权益。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24次。委托“12340全国社情民意调查热线”开展调查,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永葆初心,法院工作才能站稳立场、航向坚定;只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院工作才能目标明确、步履坚实;只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法院工作才能传递温度、法润人心;只有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法院工作才能彰显公信、守护正义;只有始终坚持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法院工作才能提速增效、迸发活力;只有始终坚持强基固本、提升能力,法院工作才能行稳致远、破浪前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面对案件增幅快、工作难度大、改革任务重的挑战,全市法院勇于担当、砥砺奋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过去的五年,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理念与新发展阶段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还需提升;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少数案件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机械司法、就案办案还有发生;三是案件数量高位增长,诉源治理工作仍需加强;四是深化司法改革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审判权力制约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还需加快;五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有的干警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树得不牢,有的干警作风不正不廉,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对此,我们将以革新的勇气、担当的精神,采取务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全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效率、均衡、严谨、守纪的工作理念,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争做全国中部地区法院的领跑者,努力打造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过程最透明、人民群众最信服的“四最”法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以更高站位推进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要求贯穿审判工作始终,自觉站在战略全局、政治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法院工作,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穿执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以及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六大战略定位”,主动对接“八方面重点工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统筹立审执破各领域各环节,为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围绕构建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加强产权、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奋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坚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晋城、平安晋城。
三是以更深情怀厚植司法为民。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扎实办好为民实事。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化“一法庭一品牌”创建,推动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积极探索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建设,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全面保障群众诉权。坚持执行工作强制性和服务性有机结合,用足用活执行强制措施,巩固和拓展执行服务中心功能,让“执行难”在晋城不再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以更实举措推进改革创新。强化案件质量精细化管理,加快案件流程标准化建设,落实类案检索和强制报告制度,推进庭审实质化、合议实质化。加强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建设,更加注重系统使用、智能应用,以数字正义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加大当庭宣判力度,深化“两级三评互动”案件质量评查,拓展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础的业绩评价标准,继续当好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诉服质效排头兵,争做全国中部地区法院领跑者,推动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过程最透明、人民群众最信服成为晋城法院最鲜明的特质,让对标一流、勇于争先成为晋城法院人最显著的精神标识。
五是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锤炼法院干警一腔热血、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司法人才。树牢以实绩用人鲜明导向,把更多“狮子型”“老黄牛型”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让“能者上”“庸者下”成为常态,激发干警创造出色、出彩、出众一流业绩。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切实加强“清廉法院”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以跑马拉松的心态和百米冲刺的激情,以“跳起来摘桃子”的干劲,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1
图一:2017-2021年晋城法院受案结案对比图(单位:件)
图二:2017-2021年晋城法院审执结案件占比图
图三:2017-2021年晋城法院人均结案变化图(单位:件)
图四:2016-2021年晋城法院办案周期变化图(单位:天)
附件2
报告中有关案例说明
晋邦大酒店破产清算案:2009年1月16日,晋城晋邦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晋邦大酒店)成立。2010年9月,晋邦大酒店开始施工建设。2013年底,晋邦大酒店在建设过程中,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停止施工。2019年7月4日,市中院根据晋邦大酒店的申请,裁定受理晋邦大酒店重整一案。2020年4月22日,市中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晋邦大酒店破产。2020年5月22日,晋邦大酒店管理人进行网络拍卖,晋城国投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3.729亿元成交价拍得标的物。2020年9月18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晋邦大酒店长期闲置的土地房产得到成功处置和盘活。涅槃重生的晋城凤城国际大酒店,先后承办了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康养大会。
高平唐一新能源破产重整案:高平唐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平唐一公司)于2010年6月17日成立。2017年4月17日,高平唐一公司以自身巨额债务逾期不能清偿、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高平法院申请重整。高平法院裁定受理唐一公司重整案件后,2019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高平唐一公司职工债权人265人,债权总额1165万余元,已清偿完毕。山西长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高平唐一公司厂址新建的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生产线,建设工作已启动,项目建成后可跻身中国锂电行业前五强。通过山西长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商招商,成功引进爱驰汽车年产8万台套甲醇制氢燃料电池项目,总投资20亿元。
阳城“红太阳”陶瓷执行案:2012年,阳城县红太阳建材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公司)成立。2016年,红太阳公司深陷债务漩涡,两条生产线相继熄火停产。2016年至2019年,阳城法院受理有关红太阳公司的执行案件36件,执行标的额8841余万元,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3件,涉及557名农民工1400余万元。2020年4月7日,阳城法院发布《关于公开招募民事执行强制管理人公告》《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为红太阳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公司管理人。最终,山东临沂双森建陶有限公司成为红太阳公司的战略投资人,红太阳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城县大富陶瓷有限公司。5月18日,大富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线点火启动,600余名工人复工就业,1300余名债权人的利益得以保障。
高平大酒店股权转让系列执行案:高平大酒店为高平市重点项目,项目在停滞九年后重启建设,但由于酒店的股权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高平大酒店原股东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高平有限公司下属煤矿债务过多且分散,涉及执行和执行异议案件35件,标的额8327万余元,而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和出资方,并不享有股权,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高平法院组成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方案,一周内执结全部案件,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用股权抵顶债务,使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取得高平大酒店控股权,最终高平大酒店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正式投入运营。
殴打公交车司机获刑案:2019年5月12日,被告人李某酒后乘坐公交车时坐在公交车后门处高压配电箱上,公交车司机吕某多次提醒其高压配电箱有电,不能坐在上面。被告人李某因对吕某的劝说心怀不满,便对其进行辱骂。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又从公交车后排冲到公交车驾驶员位置对正在驾车的吕某进行殴打、踢踹,致使吕某面部、鼻子出血。案发时正值沁水二中学生星期天返校高峰。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李某谩骂民警,打碎警车警灯,咬伤民警手指。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决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儿童公园落水身亡案:2018年11月10日晚9时许,陈某从儿童公园东南口入园后,陈某跳入公园浅塘中,4分钟后被现场群众救到岸上,送至医院时已经死亡。陈某的亲属认为儿童公园和市园林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损失49万余元。市中院二审认为,儿童公园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湖边虽未设置护栏,但不存在不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情形。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系酒后自行进入浅塘中活动,属于自甘风险行为,责任应由其本人承担。一审判决儿童公园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不当,应予纠正。儿童公园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愿意给付陈某的亲属70000元经济帮助,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确认。
虚假诉讼被开“罚单”案:郭某担任某村村委主任,认为村委欠自己债务未能偿还,他利用其掌管村委公章之机,伪造了村委收取卫某、苏某二人购房款各20万元的证明,作为案件诉讼基础证据,虚构了苏某、卫某房屋买卖原告身份;郭某伙同其儿子、女儿借用卫某、苏某身份证,让卫某、苏某在其所持纸张上签名,伪造了相关诉讼材料,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村委退还40万元购房款。经过两审诉讼进入执行程序后,郭某之女为了掩盖案件实情,还指示卫某按她的设计进行虚假陈述。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收据系伪造,郭某及其子女伪造证据、假借他人名义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晋城中院对郭某作出了10万元顶格处罚,对郭某子女也各罚款5万元,卫某、苏某酌情各罚款3000元。郭某及其子女涉嫌虚假诉讼罪和职务侵占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和处理。郭某及其子女、卫某、苏某被纳入虚假诉讼人员名单。
附件3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从业禁止令:《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第三十七条规定:“因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知识产权“三合一”:是指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通过构建符合知识产权司法特点和规律的工作机制和审判体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4.软查封: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具体执行措施时,注意把握执行政策,严格遵守相应的适用条件与法定程序,尽量寻求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点,通过不改变占有方式,只做形式查封等手段,从法律和社会角度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最大限度的保护。
5.共享人民法庭:泽州法院川底法庭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优势,邀请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进驻法庭,将司法审判的权威性与非诉解纷的便利性相结合,为群众提供“共享”的诉讼服务。
6.树理工作室:树理工作室依托沁水赵树理文化,借助人民作家赵树理作品中的人物影响力和“群众工作法”,引入“3+N”调解团队将解纷关口前移,“三长会商”(人民法庭庭长、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联动联调,开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化解的“枫桥法庭”新模式。
7.诉讼费一次性交退:为贯彻司法为民,实现信息多走路、法官多服务、群众少跑腿,市中院出台《晋城市两级法院诉讼费一次性交退流程》,当事人只需要一步,即在立案时预先填写退费账户,待其胜诉后,其预交的诉讼费退费流程均在全市法院内部流转,实现了全市法院一审案件、二审案件的诉讼费交退一步完成。
8.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协助执行。
9.家事审判“五度”工作法:即建制度、降烈度、讲温度、拓广度、强力度。建制度方面,陆续推出诉调对接、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和举措;降烈度方面,通过举证通知书延后送达、改革裁判文书制作等做法,弱化了一些对抗意味较强的审判程序和诉讼行为;讲温度方面,建设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硬件设施,制作发放《家事法官温情提示》《离婚证明书》,体现人文关怀;拓广度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强力度方面,持续加大家事审判改革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0.“三统一”执行管理机制:是指上级法院对本辖区执行工作的整体部署、执行案件的监督与协调、执行力量的调度等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
11.执行服务中心:为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准确区分“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关系,2021年5月7日,全市两级法院统一挂牌成立执行服务中心。执行服务中心在坚持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强制性的基础上,突出执行工作对申请执行人服务性的功能,让申请执行人能够及时清晰掌握强制执行的全流程及进程。执行服务中心设置立案登记、信息公开、来访接待、案件查询、案款发放等多种功能,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阳光、高效、便捷”的综合执行服务,有效解决了“执行法官人难找、案件进度不了解、案款发放不及时”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两级法院设立执行服务中心在全国法院尚属首例。
12.“两级三评互动”案件质量评查:“两级”即基层法院和中院,“三评”即基层法官自评、基层法院评查委员会初评、市中院评查委员会终评三个步骤,“互动”即将一、二审法官“面对面互动”贯穿其中。市中院发回重审、改判(以下简称发改)案件,经一审承办人自评后,由基层法院院长亲自组织初评,逐案分析发改原因,认可发改的,要明确问题所在;经基层法院初评不认可发改的,由中院院长主持评查委员会进行终评,一、二审法官面对面陈述裁判理由,逐案分析定性,明确界定两审是非对错,理清同类案件裁判思路,统一裁判规则。
13.要素式审判:主要是对固定案情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并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庭审及制作裁判文书,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简案快审。
14.表格式判决书:“表格式”判决书通过表格形式,一改传统判决书的“冗长”“繁琐”,缩减判决书篇幅的同时又不遗漏判决书的基本要素,严格保留了对案件事实的阐述,能够有效提高简单案件的审判效率,节约司法成本。
15.律师调查令:当事人在民事诉讼及强制执行程序中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查取证时,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16.党支部星级创建工程:市中院制定党支部星级创建考核细则,从基础性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品牌创建考核三个方面细化考核内容,其中工作实绩和品牌创建考核占70分,重点考察支部所辖庭室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支部所辖庭室及支部干警荣获通报表彰、通报表扬、荣誉等情况。
17.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3月发布实施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于2015年3月发布实施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5年9月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