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联系我们 |  |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第四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作者:栗媛  发布时间:2021-06-25 18:44:13 打印 字号: | |

                6月25日下午,第四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李永刚主持,专职委员李凌云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此次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委员范建华到会指导,第四支部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参加了会议。

        会上,大家首先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李国毅同志的先进事迹,之后支部书记李永刚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了第四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并通报了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清单。之后,党员们依次进行了自我剖析,从自身实际工作出发,紧紧围绕此次组织生活会主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范建华就此次组织生活会作了点评,他指出本次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程序规范,剖析深刻,能够围绕主题,提出的批评针对性强,符合此次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同时他表示,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要联系具体事情进行党性分析,在称呼上要统一规范,在内容上要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进行简要汇报。最后,他建议,要加强组织化建设,发挥党员的带动作用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会议流程和形式;要加强支委会建设,发挥支委各项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支部书记李永刚同志作表态发言,组织生活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思想上要再深入、内容上再具化、成效上再提升。下一步,支部要逐项检点,制定整改措施,力求整改到位。

        李凌云强调,一要将党史学习作为今后工作中的必修课,在学习中缅怀先辈的英雄业绩,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三观”,增强自身修养,永葆革命本色,牢记为民初心,勇担司法使命;二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自觉把日常工作融入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尊严;三要强化责任意识,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最实作风,提升案管工作质量,全力做好国庆期间的网络安保工作,全面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会后全体党员进行了集体缴纳党费活动。

 

 
责任编辑: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