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的“守正”与“担当”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作为。赵晋文,高平市人民法院党总支总支委员、第一支部书记、马村法庭庭长、二级法官。今年53岁的他始终把守正与担当作为法院人的职业底色和价值标杆,用近20年的法院工作忠实履行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他认为,守正方可立身立业,担当方能彰显时代价值。
1983年6月,赵晋文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飞行员。1991年5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0月,他转业至高平市人民法院,先后在政工科、河西法庭、执行工作局、马村法庭工作。2009年10月起任执行工作局副局长,2015年6月起负责马村法庭工作,2017年1月起任马村法庭庭长。作为一名长期在派出法庭工作的法官,赵晋文认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基层中的基层,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法庭虽小,却与普通群众的距离最近,法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关系着司法权威的树立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2015年6月以来,赵晋文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26件,连续数年结案数、调撤案件数、审结率在全院名列前茅。2016年1月,赵晋文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5年度“先进个人”;2018年2月,赵晋文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度“‘九个一’大比武活动(办案能手)三等奖”,并荣记个人三等功,被高平市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度“办案能手”。
赵晋文热爱学习、勤于专研,由其撰写或指导下完成的法律文书多次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高平市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并被《山西法制报》、《晋城审判》等报刊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刊发宣传。
赵晋文在审理案件中注重主动调查、核实案件证据情况,力求探究和把握案件客观事实,尽可能将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统一。赵晋文认为,审判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坚持证据认定规则,严格从事实出发,按法律办事,把好案件的事实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审判程序关,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成为公正审判的样板,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作为高平市人民法院的党总支总支委员、第一支部书记,赵晋文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的党员义务放在第一位,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放在漫长的法院工作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赵晋文在平凡的岗位上夙兴夜寐、克己奉公,在推进司法事业发展进步的伟大征程中实现了自我的个人价值。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