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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十大担当作为法院干警候选人:牛仙土
  发布时间:2019-03-16 10:27:00 打印 字号: | |

牛仙土,男,汉族,1972812日出生,山西省泽州县人,1992年至1994年在西南政法学院司法行政管理系司法行政管理专业学习,19954月毕业分配至泽州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大东沟法庭书记员、大箕法庭助审员、审判员、高都法庭审判员、民一庭审判员。20169月起担任家事合议庭负责人,20175月被任命为大箕法庭庭长。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牛仙土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近二十四年,有着丰富的基层民事审判工作经验。该同志在工作期间勤于学习,善于总结,耐心细致,所审结的案件无一起因错误导致当事人上访的情况。2009年该同志到民一庭工作后,审理了大量复杂、疑难和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均能紧扣法理,依法判决或调解,判决后当事人胜败兼服,有力地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公平正义。2011年在全市法院审判文书质量评比中,该同志的民事判决书获得一等奖。2017年,牛仙土同志被任命为大箕法庭庭长,其同时还担任着家事合议庭的负责人,一人承担着多种岗位职责,但其均能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2018年牛仙土同志在完成家事审判改革任务的同时,审结家事和其他各类民事案件210件,结案数排全院前列,结案率达97%以上。

二、锐意进取,创新改革

2016年泽州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百家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试点法院之一后,由民一庭牵头成立了家事合议庭,牛仙土同志担任家事合议庭负责人。两年多来,该同志努力钻研,锐意创新,制定了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家事心理疏导、家事审理程序、家事回访等较完备的家事审判工作制度,推动成立了县委领导的家事审判改革领导组,并通过对家事审判改革制度的运用,最大限度地化解了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取得了家事审判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家事审判改革积累了有效的实践经验,在有限的条件下出色地完成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试点任务。《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信息专刊》介绍了泽州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经验,山西法制报、太行日报、泽州电视台、晋城电视台、山西电视台对泽州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进行了专题报道。20187月泽州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荣获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先进集体。201812月,泽州县人民法院推行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入围晋城市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

三、潜心研究,助力审判

 

在完成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任务、审判工作任务和其他任务的同时,牛仙土同志还勤于钻研,深入调研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17年,牛仙土同志撰写的《论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获得全国“雨山杯”家事审判改革征文优秀奖。2017年至2018年,牛仙土同志参与了泽州县人民法院中标的2017年度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调研课题《家事审判实务研究》和省高院2017年度司法研究课题《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研究》,分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责任编辑: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