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着光 成为光
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刘慧娟
(晋城中院“我与法院共成长”主题演讲比赛 三等奖)
光阴弹指过,驻足回望,我到晋城中院工作已一年有余,2017年,通过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后,我来到了中院研究室。在此之前,我对于写材料和宣传工作毫无经验。凭借着大学时期的文字积累,我开始学习写材料,学习信息编写,熟悉公文格式,使用单反相机,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新鲜。而在这一过程中,带给我最大触动的,却是这样一群人——他们中有人穿着法袍,穿梭于法庭与办公室之间;有人带着卷宗,奔走在城市的街头巷尾;有人驾着警车,奔波于执行的白昼与黑夜……
由于宣传工作的特殊性,我得以站在一个不同的角度来关注法院人,这一年的所见所闻,让我对于他们有了全新的认识。这一年的工作中,目之所见,耳之所闻,总有不期而遇的温暖故事装点着我们的记忆,总有榜样的力量给我们前行的动力。
还记得,那是2018年1月24日上午10时20分,当事人毛某从刑一庭办完事下楼时,突然昏厥跌倒在办公楼的二三楼层之间。法警史潇波、杜蕾蕾正在1楼值班,听到声音异常后,立即上楼查看,发现毛某趴在楼梯上,四肢不断抽搐,多次叫喊均无应答。他们找到患者随身携带的速效救心丸喂食下去后,他们联系了法医处和120急救中心。约五六分钟后,该男子渐渐恢复了意识。法医处医生向其询问后才得知其患有冠心病四级,赶到现场的120救护人员了解情况后说“还好救治及时,再耽搁几分钟的话,怕是有生命危险了”。将患者送上救护车之后,干警们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因抢救及时,男子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有时,生死就在一瞬间,还好他们赢过了时间。
11月22日,城区法院钟家庄法庭一起离婚案件开庭结束后,当事人借故离开,把年仅七岁的男孩小诺留在了法庭。案件承办法官张赞斌只得带着男孩,白天在法庭由大家轮流照看,晚上则带回家同吃同住,并联系男孩的其他亲属,多次登门,耐心劝说家属,最终男孩的爷爷把小诺领回了家。虽然只在一起待了短短四天,小诺却亲切地称张赞斌法官为“法官伯伯”。
这样的人还有很多,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对于黑恶势力和“老赖”,他们亮剑出鞘,指挥调度,公开宣判,当场拘留,让法律长出钢牙利齿;对于群众和当事人,他们又贴心服务,耐心劝导,“表格式”裁判书一目了然,诉调对接“6+N”工作法高效快捷,诉讼费一次性交退流程便民利民,真正把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落在了实处。
他们的工作并不总是顺利的,也曾面对群众的不理解和质疑,也曾在送达传票的时候被当事人误以为是骗子打110报警,也曾在执行途中受到激烈的阻挠。但是,他们不曾退缩,不曾停歇,不曾抱怨,他们深知选择了法院,选择做一名纯粹的法院人,就代表我们无论是男是女,无论高大或瘦小,无论年轻或老去,都只为公正代言!
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听到他们的故事,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着纯粹的信仰,践行庄严的使命,以一己之力,为司法大厦添砖加瓦。如今,他们的工作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他们的付出激励着越来越多的人。
害怕什么黑暗?你可以自带光源。担心什么大浪淘沙?你应该是大浪。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旁观者,而是见证者、记录者、参与者。人民法院是以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核心的,在这个大团队中,我们的职责和使命就是作为一片绿叶,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夯实业务基础,保障好、服务好审判执行工作。看着同事们为一个宣传策划争得面红耳赤,为一次点击率高的微信、为一篇成功的文案津津乐道,在忙碌中笑得淡然纯粹,我突然顿悟,原来宣传工作也是这样适合简单干净的人生逻辑。
大木百寻,根积深也;沧海万仞,众流成也。在工作启程之时,我们就应当坚定信念,要有想法、有作为、有激情。虽是一缕阳光,也要照亮一片黑暗;虽是一滴水,也要滋润一寸土地;虽是一粒粮食,也要哺育有用的生命;虽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也要永远的坚守着自己的岗位。正如胡适先生所说:“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我们所有的付出,我们所有的努力,都不会是徒劳的,只要使他人获益,那就是一种成功。向着光,成为光!在不足的领域,以勤补拙;在擅长的领域,低调踏实,激励周围的人发出自己的光,从而去照亮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