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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这五个现象必须引起重视!五个要求务必落实!
  发布时间:2018-09-21 19:12:05 打印 字号: | |

 

   9月20日上午,晋城市委书记张志川在晋城中院就当前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国安参加座谈。下午,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国安迅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张志川书记调研讲话精神,具体研究贯彻落实。


       史国安院长传达了张志川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关注的五种现象:

       一是上面热、下面冷,压力传导不够的现象;

       二是说得多、干得少,线索排查不够细的现象;

       三是旧的多、新的少,宣传发动形式化的现象;

       四是你干你的、我干我的,形成合力不强的现象;

       五是对外硬、对内软,队伍整肃不到位的现象。


       今后专项斗争工作,要落实张志川书记提出的五点要求:

01

要提高政治站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这场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基层政权巩固,关系到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不到位是政治不合格的表现。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遵循,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省委要求,正视不足、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对症下药,以更坚定的决心、更精准的措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02

要加强党的领导。

       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中,重大事项要请示报告,在党委领导下加强政法各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要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深挖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要切实履行好审判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03

要提高办案质量。

      要坚持依法从严快审快结,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04

要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警示社会,教育群众,将典型案件变为全民的法治公开课。


       要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的宣传力度,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要主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提供线索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05

要加强队伍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严明纪律,对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中说情打招呼、徇私枉法的,一律严查,绝不姑息。


      要扎实开展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确保法院队伍干净正派、忠诚可靠、素质过硬。


       要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和司法能力建设双提升,切实提升扫黑除恶工作能力水平。

 

院长强调

       张志川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院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班子成员会后要迅速传达张书记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张书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切实提升审判人员办案水平,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高平法院
责任编辑: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