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个偶然的关注,在某法治公众号中看到这样的一篇文章------《不到立案庭,何以谈人生》,尽管内容并不充实和丰富,也缺乏力度和深度,但有这样一个深刻的标题已经足够你去沉思。
到立案庭不足半年,时间的短暂自然浅薄了感悟,于是,用立案法官的视角去谈论人生,去解读生活,去审视人性,不是多情就是自大。但当思考因文字而成为习惯的时候,我终无法拒绝法律人的职业逻辑。于是,我选择了这样几个视角:
先从自己这代人谈起----
我75年出生,师范大学毕业,学中文,几乎是最后一批国家分配生。赶上这个末班车既是这代人的幸运,也是这代的不幸,历史性的改革几乎都让我们遇上,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切身的见证者,这样的遇见或见证许多时候都是一种无奈,被迫地接受。
76年文革结束,这代人或许已经或许正好或许将要出生,来到这个世上就注定是一种悲凉的成长,那个时代留下的记忆很多年后都无法从历史中抹去,经历过的人都带着与生俱来的胎记伤痛。包括出生在此前此后的。
80年土地下户,这个决定共和国走向的改革应该说是这代人最明显的时代标签,当社会条件先天不足的时候,这代人注定大多数走不出农村,离不开土地,成长的过程浸满了苦难和眼泪。而经历30年的改革开放后,当土地在经济社会中渐渐失去支柱性地位时,这代人最终不得不被迫离开土地,成为背井离乡的城市打工主力军,流浪在钢筋混凝土的夹缝里,精神的不倒寄托在老家的妻儿父母身上,那怕没有梦想也必须去闯。
当时间进入千年之禧前后,这代人该是成家立业结婚生子的时候了。在上学难、住房难和医疗难三座大山的生活压力面前,更难面对的是他们的孩子注定是孤单的,计划生育政策让他们的孩子有个兄弟姐妹都成为一种奢望,这始终是这代人的心结,因为他们是成群结伴长大,这几乎是中国家庭千年来的格局,多子多福。而今,在他们孩子身上被打破了。于是,当计生政策放开之后,许多人甘愿冒着生命代价去为孩子添个伴,只因不想让孩子的孤单成为未来的负担。
时间已经到了现在,这代人的现在。
这样的文字与法律有关吗?当我们仅把法律具体到每个人每件事每个案上时,也许我们对法律的理解太过苍白。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当下,用一个立案法官的视角看,当太多人都在期待用法律维权的时候,我想说,这代人真的曾经生活在政策里,不懂得法律,也很少用法律去责难社会,走进法院对他们来说都曾是那样的胆颤。直到今天,他们依然想信宿命和轮回报应。实际上,这代人也并不是诉讼和信访的年龄集中段。这与其说是这代人的单纯,倒不说是共和国法治建设的艰辛。
再来谈谈自己----
其实我一直都想好好当个老师,一方面是学这专业,一方面是受父辈和同辈的影响----他们好多都是老师,并且都是很好的老师。走进法院其实是一个偶然,当年这里需要一个写材料的,自己学中文,加之一些其他因素,也就从教师序列调了进来,没想到一做就是十几年。
仅管这份工作属性上不属于法律职位,但有过这样工作经历和认识的人都知道,法院的材料离不开法律。除了法条的运用,更多的是需要从法理的角度去理解和思考,并融入文字,这是一种历练,时间的积累和精力的透支。
就这样坚持,但这样的坚持并没为自己换来一个更好的归宿。虽然从事行政岗位也并不是自己的心仪,但在说服和投机的心理支配下,我几乎也从没有想过离开,人生没有多少个从头再来。于是,总在努力地做好,坚韧到感动自己,拼搏到无能为力。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我们又需要学会放下,功名或者未来,我们没必要给一个什么都不是的自己套上那么沉重的枷锁,轻装上阵从头再来,未尝不是一次更好的选择。当自己第一个被法官员额制改革出局之后,曾经的骄傲瞬间崩塌,我几乎负气地摔碎过往,走过人群,不去羡慕也不去沉沦,只期待安静地离开,从原点开始。
于是,来到了立案庭,一个可以谈论人生的地方。但这不是我的选择,我不想深刻也不想哲学。
几个月过去了,在这样一个能够把名利是非恩怨情仇浓缩成白纸黑字的地方,很容易让自己学会宽容和面对。于是,心渐渐回归和安静,守着曾经的善良,坚持当初的纯粹。
是的,这似乎也和法律无关,但我想表达的是一种在法律语境和环境下心态的成熟。当活着或都死去,当得到或者失去,都可能对簿公堂的时候,我应该庆幸自己至少还安稳地生活着、工作着。其是,对谁来说这都该是一种满满的幸福,只是在你没有亲身体验的时候,听的多了,看的多了,也就懂得了。于此,我感谢立案庭,读别人的生活,解自己的人生。
不得不谈这个群体----
这从对一个案子的定性开始。她是一个女人,年龄看上去不大,但只因她怀里有个不足一岁的小孩,我便把她称之为女人。她与小孩的父亲是同居关系,孩子没有出生就已离开了她,因为是同居,于是只得以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形式向大家宣布这种关系的结束,就象当初用典礼的仪式承诺婚姻的联结一样,但这在法律上都没有任何意义。她是作为法定监护人来替孩子要抚养费的,还有生育小孩时的一些医院支出,案由被律师确定为同居关系抚养纠纷。作为法律人,我们已经习惯用法律的思维去思考和解释,首先想到的就是,孩子出生之前他的父母就已经不是同居关系了,为何确定为同居关系抚养纠纷?当下限入一种难解。
我们收下了她的材料,答应考虑后电话通知她。其实无论从生活或者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我们都知道她和孩子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法律是严谨的,不仅结果而且程序。
当天晚上,无意间和另一个法律人走到一起,准确点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其实,这对法官职业来讲是一种忌讳。但必竟这个县城就这么小,从高中到现在有些人就一直相处,包括他。饭间谈案子的问题,这也是法律人的职业习惯,从不怕被累死,习惯把问题带出工作时段,去揣摩、去查阅、去讨论。无意间的一句这孩子不是因为同居关系才有的吗,让问题迎刃而解。对,孩子的抚养费、医院的生育支出等都是基于同居关系。
这只是法官生活的一个缩影,和普通人一样,都有自己的人生,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你就无法逃脱人情、人际、人脉的网,你更无法劈开住房难、就医难、上学难的大山,当把自己贴上圣人的标签,孤独地行走在人群里时,那种不懂人情事故的穷傲慢注定只是偏激。生活需要支柱,人生需要寄托。脱开这种感情色彩的偏颇,从法律的层面来看,特别是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不懂得人情习俗,不理解亲情伦理,机械的用规则去约束和惩罚,世界将变成一张冷漠的脸。
当立案登记制已经把员额制法官变成工业流水线上的操作员时,当马彩云在罪恶的子弹中倒在血泊之中时,当燃灯者需要耗尽生命的精血才能被铭记和感动的时候,当太多的年轻法官趴在审判台上离开的时候,我想说,法官的人生到底怎么了,使命和生命难道就这样相悖吗?
特别是近两年,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施行,案件象溃坝的洪水一泻而下,涌进司法领域,加之司法责任制的包围和挤压,这群人象落水一样挣扎在水面之上,梦想着明天和希望,但压力和责任将会割断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这不该是法官的人生归宿。
缀谈一下感情和人性----
这应该也是人生,对谁都是。生活的经历让自己在坚强中总显得脆弱,泪点很低是因为受伤太深,并且习惯于用自己的情感去理解别人,这对一个法官来说也许有利有弊吧。利是你会让别人感觉到你是用心在和他交流,弊是你在法律的选择中又极容易被情感所左右,同情弱者的心态有时候会让你下判艰难,甚至略带愧疚。
虽然自己办案不多,但总还算有这样的经历。这种同情弱者的心态曾给自己带来了一种成就和满足感。那是在处理一起群体性纠纷时,当开发商几乎因此奔波因此劳累到宁可把钱砸进时间的无尽消耗和鉴定的不断重复中去,却在赔偿数额上分寸不让,甚至处处设槛时,我理解了业主的愤怒,他们用前半生的积蓄甚至还要搭上后半生的艰辛换来你一个被鉴定存在一定质量问题的混凝土盒子时,你凭什么用财大气粗去撕裂他们的伤口碾压他们的尊严。我几乎偏袒性在站在了业主一边,情感支配着法律,法律支撑着良知。最终,说服开发商,答应了把再次逐个做鉴定的钱折算到赔偿比例中给业主的方案,109件在党政部门辗转信访两年之久的案顺利结案。事后,开发商深表理解,业主深表感谢。其实,某些时候,情感比法律有温度。
插入这样的一个案例,似乎偏离了主题。对,走进立案庭,当用立案法官的视角谈情感和人性。
从何谈起,太多的故事都从这里开始,杂乱的时候我选择几个代表性的情感故事来说。
第一个,女孩来起诉自己的生父,母亲陪伴。女孩十七岁,今年考上大学,算是挺优秀。在这样一个人生的收获季节让生父出点费用,这本无可厚非,法律上女孩是未成年人,父亲是监护人,有责任也有义务;情感上女孩身上流着父亲的血,打断骨头连着筋。可当我问到,找过自己的父亲吗?女孩沉默半许低声地回答:“没有,我们已经有十多年没见面了。”相距远吗?“他在住县城”。为什么不当面去和父亲说一下?“我不想见他”。他是你的父亲,用这样一种方式和自己的生父亲要钱合适吗?女孩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有点很委曲地说,我不想让养父伤心。本想责备女孩的话瞬间让我沉默,女孩应该不是不懂得这其间的感情,只是多了一份顾虑,这顾虑是对情感最无奈的面对。随后问女孩母亲,你和女儿沟通过吗?“说过,但她不听我的,她想用这样一种方式去争取自己的权利,但我并不主张,必竟法律上她永远都是她的女儿,他是她的父亲”。女孩母亲的回答,瞬间让情感和人性闪烁出应有的光泽。在我和同事,还有女孩母亲的劝说下,女孩有点伤感和无助的离开了立案庭,不再坚持用这样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其实从女孩的伤感和无助中我们能够感受到她内心的复杂和矛盾,这或许正是情感的特质。人之初,性本善。
她走了,我却在问自己,她是来立案的,为什么自己作为一个立案法官却用情感来左右她的内心,绑架她的选择。但我明白,她永远不会把这当成一种刁难或者有案不立。
这是一个立案法官应有的关怀。
当审判法官用朱笔挥公平之时,我愿以立案法官名义提笔写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