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城县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分工》,以文件形式就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这是该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行动。
文件强调,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切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要准确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明确认识党组的主体责任是什么、领导班子成员要负什么主体责任、怎样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哪些情形将被追究责任。文件中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队伍建设理念。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分工负责的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对队伍中庸、懒、散等纪律作风问题要毫不留情地批评教育,对出现吃、拿、卡、要等苗头性问题要坚决果断地进行诫勉谈话,及时进行制止,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毫不客气地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