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对全国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晋城中院研究室负责司法统计工作的成学丽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成学丽同志从事司法统计工作十五年,十五年如一日,在司法统计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能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十五年来,她刻苦学习,不仅完成法律专业学历教育,还自学统计学、计算机等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统计技能,撰写各种统计文章60余篇,在《山西政法》、《山西审判》等全省重要期刊上发表多篇文章。十五年来,她每年接收46种报表共3800多张,完成汇总、制作、上报,每年向上级部门、院领导提供司法统计数据约40余次,保持了无错报、漏报的记录,多年在全省法院司法统计质效考核中名列前茅。
我院司法统计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这不仅是成学丽同志一个人的荣誉,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我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对全市法院所有统计员、全市法院各部门负责司法统计工作的内勤人员与书记员共同努力工作的肯定。